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擁有特種作業高壓證的能否從事低壓電工作業?兩個證又有什么區別?
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如同時從事高壓和低壓工作,需要分別取得“高壓電工”和“低壓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所以,高壓證不可以當低壓電工證使用,也不能兩證合一。
不同的概念: 高壓電工,是指對1千伏及以上、10千伏以下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和測試,以及絕緣工和器具的操作;低壓電工是指對1千伏以下的低壓電氣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和試驗。
不同的培訓、學習和操作內容:
高壓電工和低壓電工的學習內容也是不同的,它們的工作范圍也是不一樣的。高壓電工干不了低壓電工的活,低壓電工也干不了高壓電工的活。從事電工行業,必須持證上崗,沒有電工證就不能從事電工行業。無論高壓電工還是低壓電工,對安全操作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需要操作者具備良好的電工基礎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壓電工證和低壓操作證均需要通過進一步的培訓和考試才能取得。高壓電工證可以在允許范圍內操作高壓電器和高壓配電室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很多人誤認為只要有高壓電工證就可以做低壓電工,其實是不對的,持有高壓電工證從事低壓電工作業,這種行為屬于無證上崗作業,是違法行為!
特別提醒:不同工種交叉作業,但只持一個證,都屬于“未持證上崗”,不但嚴重違章,而且還涉嫌違法!同時也在提醒廣大電工要遵章守紀,不為別的,只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每位作業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免受傷害!所以奮斗在一線的電工們,你們持證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