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消息:5月11日11時左右,安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氣化車間在檢修過程中,2名作業人員感覺不適,1名監護人員進行救援,在救援過程中先后暈倒。目前3名人員均已救出,其中1人當場死亡,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疑似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具體的事故原因待公布。據安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介紹,該公司始建于1970年,現已發展成為集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綜合性化工企業,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擁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類似案例一:2021年1月14日,位于河南省駐馬店市的中國化工集團下屬河南順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員工在水解保護罐內作業過程中感覺不適,施救中先后7人中毒窒息,共造成事故企業副總經理在內的4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致使作業人員缺氧窒息暈倒;未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救援,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救援能力不足,現場組織混亂,導致事故擴大。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前期參與救援的9人中,除2人佩戴長管呼吸器外,其他7名救援人員均未佩戴任何防護用品。當時平臺入口處正不斷溢出氮氣,救援人員沒有注意到該風險,造成5名現場救援人員因吸入高濃度氮氣后窒息暈倒,其中2人送醫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除此之外,救援現場也管理混亂,1名進入罐體的救援人員,在施救過程中,長管呼吸器軟管被擠壓,致使其因長時間缺氧窒息暈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其中,負責安全工作的順達公司副總經理對本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因其盲目指揮施救,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順達公司凈化車間主任對盲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負有直接責任,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類似案例二:4月9日二連浩特市發生一起中毒事故,致4人死亡。 4月9日上午,二連浩特市市政事業發展中心雇傭5名工人到市政小區內污水泵站清掏作業時,發生中毒事故,導致4人死亡、1人受傷。經初步調查問詢,作業時5人相繼入井后,其中孫某某感覺頭暈,并發現另4人先后倒地,孫某某屏住呼吸立刻攀爬出井后,撥打了119救援電話。
有限空間暴露出的五大問題
一是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安全風險辨識不到位。污水池、化糞池、沼氣池、腌漬池、紙漿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類有限空間,在清淤清污和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極易造成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事故單位沒有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進行全面辨識評估,未落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未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作業程序,在檢測、防護、監護等安全條件未確認情況下實施作業,導致事故發生。
二是現場應急救援處置不當,由于事故單位和現場人員缺乏基本的應急常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缺失個體防護器材和應急裝備,在沒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沒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情況下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
三是對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事故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和作業規程不健全、不落實,防護器材和應急裝備配備不全,沒有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措施缺乏針對性,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演練,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四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知識培訓或培訓質量不高,從業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對作業程序不清楚,監護人員缺乏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無知者無畏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五是監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部分地區對相關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不到位,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有限空間歷來是威脅員工生命安全的“隱形殺手”,有限空間安全事故一再發生,也給我們重重敲響了警鐘。尤其夏季是有限空間事故的高發期,由于溫度高、濕度大,有毒有害氣體容易揮發聚集,人員如果在防護不到位的情況下,貿然進入通風不良的有限空間,極易發生中毒窒息事故,輕則昏迷、重則危及生命。
進入有限空間必須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注意事項: 1.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3.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4.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5.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